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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伪造事故五被告人受审 手法与电影《盲井》相似

发布时间:2016-12-13 15:47:38


    电影《盲井》讲述了两名矿工杀人伪造矿难并骗取赔偿金的故事,而在现实中,也有犯罪分子效仿这一手法实施犯罪。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的“盲井案”震惊全国,而2014年在北京顺义区一处工地,也发生了一起杀人伪造意外并冒充家属骗取赔偿金的案件。今天上午,本案五名被告人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家属”索赔却不敢鉴定

    2014年8月17日18时许,北京顺义区马坡镇一工地发生一起工人坠楼事件,被害人陈某的工友马某提供了陈某的虚假身份信息,并且陈某的多名“家属”很快赶到工地,向工地索要大笔赔偿款。

    事发后,顺义警方介入调查,在与这些“家属”的接触中,民警和工地工作人员发现他们的表现看起来完全不像普通的死者家属。

    辨认尸体时表情漠然,要钱态度急切,在警方表示案件存在疑点仍需调查时时迅速降低索赔金额,而面对工地方的亲缘鉴定要求时更是全体连夜失踪,这些反常的举动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怀疑。

    经侦查,警方发现,陈某的死亡并非是意外,而是一起杀人伪造成意外后,再冒充死者家属骗取死亡赔偿金的案件。这与电影《盲井》讲述的杀人手法极其相似。

    北京市三分检指控,2014年7月26日,程某承包了案发工地的外墙勾缝工程,并安排被害人陈某到工地实施高空作业,由被告人马某、吉甲伺机实施杀人行为。

    8月17日,马某、吉甲在施工过程中,持铁管击打陈某头部后,共同将其从工地13层抛至该楼的2层平台,致陈某死亡。二人谎称陈某死亡为意外事故,并伙同程某隐瞒了陈某的真实身份,随后,曲某、吉乙冒充陈某家属,向工地索要赔偿款60万元,在并未拿到赔偿款的情况下潜逃。

    经鉴定,陈某符合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4名嫌疑人是同村老乡

    今天上午,马某、吉甲、陈某、曲某、吉乙五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三中院出庭受审。由于多名被告人为少数民族,法庭为便于审理,为被告人配备了民族语言翻译。

    三分检认为,五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五人刑事责任。

    本案中除程某外,其余四名被告均来自四川省美姑县某村。被告人程某的哥哥表示,程某长期在北京承包工程,一直做的不错。程某本来与另外四人并不认识,是通过别人介绍,招到工地上干活的。

    马某也称,自己是在这次来到北京后才认识程某的。吉甲把马某叫到北京的,原本说让他来做工程。到京后第二天马某五人就见了面,但他并不知道吉甲几人谈了什么,只说生意没谈成。后来,马某联系程某到了工地,吉甲则带来了被害人陈某。

    马某、吉甲和陈某一起被程某安排到位于工地大楼13层的工程,“当时程某说13层比较高,杀人方便。”马某回忆,案发当天,三人一起来到工地,吉甲用铁棍将陈某打死,然后两人一起将陈某抛至楼下,“就说他自己摔死的”。

    随后,马某将吉乙弟弟的身份信息提供给工地,称陈某就是吉乙的弟弟,以方便吉乙、曲某冒充死者亲属前来谈判。

    由于以为自己可以逃避法律,马某在被警方抓获后并没有说实话,当证据放在马某面前时,他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此外,他还检举了另外两起类似犯罪手法的案件。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受害人家属索赔170万

    开庭前,陈某的姐姐说起对弟弟的记忆,不禁落泪。陈某是姐弟三人里年纪最小的,在姐姐的记忆里,陈某是家里最乖最听话的孩子。十几年前,陈某离家外出打工后,与家里联系得很少。

    去年11月,在弟弟出事近2个月后,家里才从警方那里得到消息。姐姐急忙叫上几个亲戚包了一辆车,从陕西老家赶到北京。

    陈某姐姐表示,父亲得知小儿子身故后,精神受到了极大刺激,“脑子不管用了”。现在,父亲就希望对方能赔儿子一条命。此外,家属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五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70万余元。

    【案件链接】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书中,涉及制造安全生产事故并骗取赔偿金的案件就有10起。而今年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被提起公诉的艾某某等74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的案件更是引起全国关注。

    在已判决的10起案件中,被告人多已成功利用“盲井”式作案手法骗得用工方的赔偿款,根据犯罪性质、情节的不同,被告人分别因故意杀人罪、诈骗罪等罪名被判处刑罚。

    而案件中的被害人多无法查清身份,在判决书中仅以“一男子”“一人”等词语指代,还有一名被害人被确认存在智力障碍。

    这正是“盲井”案件被告人常用的作案手法,他们通过引诱、拐骗等方式,令被害人使用伪造的身份进入生产单位,在实施杀人行为并伪造成意外事故后,扮演家属向用工方索赔。用工方为了避免被追究责任,通常会在“事故”发生后选择私了,而拒绝警方介入,这才给了被告人得逞的机会。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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