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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旧恨爆发 男子咬断仇人手指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6-12-20 16:32:34


    老乡之间为合伙生意发生纠纷积怨多年,一方竟以咬断对方手指泄愤。日前,广西合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

    30年前,合山男子韦某与老乡廖某合伙做煤炭生意时,因钱款问题未解决而对廖某怀恨在心。2015年11月17日,韦某在经过某路口时与廖某不期而遇,两人互不往来多年,此次相见依然格外眼红。想起当年的纠葛,韦某积压多年的怨恨瞬间爆发,捡起路边的石头便砸向廖某,砸中了闻讯赶来的廖某妻子的手臂,之后韦某与廖某扭打在一起,打斗中,韦某将廖某右手大拇指咬断一截。后在附近群众和派出所民警制止下,才将双方拉开,经伤情鉴定,廖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廖某妻子为轻微伤。

    庭前,经法院组织调解,韦某与廖某达成调解协议,廖某对韦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他人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系因民间矛盾引发,且被告人韦某已赔偿被害人廖某的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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