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方当事人达成当庭给付调解协议,主审人果断敲响闭庭法槌,至此一起并不轻松的案件在红星法庭工作人员的期望中终于得以调解结案。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告张某、被告王某是楼上楼下邻居,张某自称2012年春天以来,楼上的王某先后多次跑水,导致自家屋内墙面、壁柜产生严重损坏,王某对此并不以为然坚决予以否认,反称原告是讹诈。为此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见一次面吵一次架,张某感觉非常气恼,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不但未得到赔偿反落得一身不是,于是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5 000元。也许是带着对被告的愤怒,张某在法院也是情绪激动难以平复,对审判人员疑心忡忡,并言语威胁。
案情虽然简单,但审判人员却对案件给予了高度关注,因为这起纠纷并不仅仅是个案,而是集中代表了一大类因跑水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处理的好与坏不但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法院的工作成果群众也会因此而看在眼里,自然会影响群众对法院工作成果的评价。因此,审判人员在工作时把重点放在两方面,一是深入调查,详细查看楼内跑水现场,走访周围群众,全面了解案情,分析矛盾的焦点所在;一是耐心倾听,让双方当事人尽情诉说心中委曲和不满,准确掌握双方的心理动态,及时把握调解的时机。在清晰确凿的事实面前,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渐渐平缓,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进而相互取得对方谅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