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一男子持仿真枪抢劫多家超市获刑7年3个月

发布时间:2017-01-25 14:20:46


    一男子持仿真枪接连抢劫三家超市。日前,该男子已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4月8日3时许,山东省男青年刘某在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一超市内,持仿真枪对超市营业员付某、张某进行威胁,从超市内劫取现金人民币1800余元。得手后,刘某又于当月26日0时、2时,采取同样手段,先后在位于天津市东丽区的两家超市内劫取钱款,后逃离现场。4月26日3时许,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所劫部分现金已发还超市。经认定,刘某所持枪形物不认定为枪支。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718440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