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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内见他人房门未关好 男子趁机偷走6500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7-02-03 14:54:50


    男子去酒店帮朋友开房,看见他人房门未关好,遂趁机行窃。日前,该男子高某因盗窃罪,被广西靖西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年12月29日7时许,高某受朋友所托,到靖西市某酒店内开房,开好房后,看见隔壁客房的房门未关好,即推开该房门进入该房间内,看见客房内的刀某正在熟睡,遂趁机将刀某放在裤袋内的6500元现金盗走。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2017年3月8日,高某家属代为向被害人刀某退还被盗的人民币6500元。刀某出具了谅解书,对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为6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家属代为向被害人退出全部赃款,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高某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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