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曾因盗窃四度入狱 屡教不改五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7-02-15 17:04:14


    曾因盗窃入狱四次的青海省居民丁某某,在刑满释放后不到五年内再次盗窃,盗得一辆价值一万多元的奥路卡牌小型面包车一辆。日前,青海省大通县人民法院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6年10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丁某某到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寻找工作,发现其之前以低价变卖给被害人王某某的小型面包车停放在该公司停车场内,遂用铁丝捣开车门发动车辆,将面包车盗走。经鉴定,被盗奥路卡牌小型面包车价值12200元。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追回并已发还给被害人王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以非法据为己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确认。被告人丁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考虑被告人丁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赃物被追缴发还被害人,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706871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