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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我累并幸福着

  发布时间:2017-02-21 10:34:39


    光阴荏苒,日子在时光沙漏中悄然流逝,转眼间,我们就将告别2016,拥抱2017。一年的工作即将成为历史,忙碌的工作带来的是收获的喜悦,收案316件、结案295件、调解125件、撤诉113件、结案率93.4%、调撤率75.3%,每一个数字都像一个脚印,印证着我在法官之路上的成长。回首2016,316件案件历历在目,每当案件得到顺利解决的那一刻,我心中都充满着作为法官的自豪感和成就感。

    记得一件劳务合同纠纷中,原告是一名年近七旬的农民工老伯,独自一人来到大庆务工,聘用单位口头承诺每月5000元的工资标准,老伯很满意,觉得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并经常为单位加班,但工作了一年,单位却一共只支付了2000元报酬让老伯回家过年。年后,聘用单位一直推脱,老伯索薪未果方知被骗,诉至法院请求单位支付全年工资近6万元。我接到案件后,经过证据交换,得知原被告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农民工老伯只有几名证人可以证实其在该单位工作过,但证人也无法证实具体的工资标准及工作时长。据此,我多次到被告单位调查走访,找被告单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均称不了解老伯的工资标准及工作时长,取证没有实质进展,望着农民工老伯无助的眼神,我心里很焦急,想着一定要找到证据的突破口。终于在一次走访中,我了解到老伯曾在聘用单位负责过一项工作,而这项工作具体是由第三方单位组织开展的,我想或许在第三方单位能够找到老伯工作过的相关证据,不出所料,经过调查在第三方单位找到了一份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清楚的体现了原告参加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召开时间,可以证实原告在聘用单位的工作时间。参照《2015年黑龙江省全省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作标准》中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可以确定原告工资数额,据此,判决被告单位给付原告工资52185元。案件宣判后,双方服判息诉。拿到工资后,农民工老伯紧紧握住我的双手,热泪盈眶的说:“幸亏有你啊孩子,我能拿回辛苦钱,太感谢你了!”望着老伯满意的表情,我无比欣慰,一句“孩子”也让我倍感亲切和温暖。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六年来,我经历了太多类似的感动,也许这些被看做是点滴的民事案件纠纷,恰恰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恰恰是人心向背的所在。

    在法治的世界里,人心是杆秤,法律是准绳,一个笑脸,一声问候,一个细小的举动,一句温馨的话语,流露出的都是法官体恤民情、推已及人的善良。这种源自内心的善良,会让当事人真切感受法官的品格与真诚,会让当事人对法官产生一种源自内心的信任,会给社会传递法律的善和美。除去杂草最好的方法是种满庄稼,让冰雪融化最好的方法是给予温暖,让法律生硬的面孔露出微笑的是法官一颗善良的心……

    站在丰收的麦场,回望2016,我倍感欣慰;踏着新年的脚步,展望2017,我信心满满。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继续一步一个脚印坚定执着地走下去,和法官同仁们一起为实现“百姓冷暖记心头,公平正义洒人间”的庄严承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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