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进入到法院工作,也领到了院里发的这身制服与胸前的这枚法徽。制服与法徽拿在手里很轻,穿戴起来却觉得很重,因为从此有了法官的责任。在院里,我看到了同事们不惜加班加点埋头案卷材料;也看到了他们在法台上手握法槌,捍卫正义;看到了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咨询窗口同事们不厌其烦地为当事人耐心解答;也看到了执行局每周日以继夜、集体加班,办理执行案件;看到了老法官一边自我打趣着说“实在是人老了不中用”,一边开始敲击鼠标,点开网上办案系统认真学习如何网上办案。正是有了这样的一个个身影,这样的一幅幅画面,才有了一份份说理透彻、逻辑缜密的裁判文书,才有了一次次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解决效果。也正是身边有了这样一群同事,让我开始思考如何去做一名合格法官。
一名合格法官要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法官,手中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这一职业,无论在中外都是受人羡慕和敬仰的。身披法袍端坐在法庭之上,法官的形象顿时变得高大起来。在手中法锤敲响的那一刻,法官更无疑成了主宰当事人命运的使者,成了维护法律正义的化身。在法官队伍中,涌现出许多人民满意、清正廉洁的好法官——从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谭彦,到忠于法律、执法为民的蒋庆,从辩法明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到情系人民、丹心护法的金桂兰,无一不以他们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而为人民群众所敬重,他们代表了法官队伍的主流。
一纸裁判是关系每一位当事人命运的大事,司法的公正是法官孜孜以求的目标。然而面对种种名利的诱惑,我们该如何克制自己私欲的膨胀,一如既往地坚持职业操守,做到清正廉洁呢?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起抵御各种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算好三本帐,即政治帐、家庭帐、经济帐。换句话说就是要我们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生活、珍惜自己。腐败的本质是以权谋私,腐败发生的重要特征是依附于权利,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清朝人张聪贤曾写下过这样一段为官箴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的确,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一名法官,只有做得正,才会心中无愧;只有行得正,才会胸怀坦荡;只有判得公,才能让群众信服,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正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
一名合格法官要做到为民司法、无私奉献
我知道,“法官”在不同人的眼里有着不同的形象。有些老百姓这样想:法官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敲着法槌高高在上的很有威严;有些学者这样描述: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我认为,所谓法官其实就是像刚才提到那些同事一样,是一个个倾情奉献的平凡而又普通的个体,因为法律信仰而成为法官,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倾情奉献。他们有着“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秉性,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精神,有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只有将这些品质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才是一名真正的合格法官。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朵花可以点缀春天的美丽,一颗螺丝钉可以带动机器的运转。倾情奉献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它需要我们脚踏实地的从小事做起;倾情奉献也决不是一张嘴上说说的空头支票,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尽管有时遇到困难,尽管有时受点委屈,但只要我们倾情奉献,始终坚持最初的梦想,决不放弃自己的追求,我们就不愧于胸前这枚闪耀的法徽,不愧于“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
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作为一个平凡的法官,不可能解决当事人的所有难题,只能时刻要求自己做好每一次接待,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要时刻警记自己作为法官的基本职责就是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我们倾情奉献,在不损害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洁身自好的标准要求我们倾情奉献,守住底线,绝对不能以权谋私。法官的人格,是法律正义的最终保障。法官的良知,比法官的能力更为重要。如果不能做到公道正派,则绝对不可能规范办案;如果不能做到一身正气,则绝对不可能勇于担当;如果不能做到倾情奉献,则永远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法官!
一名合格法官要做到公平办案、勇于担当
有人把法官比喻成刀尖上的舞者,虽言过但符实。民事审判中法官始终处在矛盾的中间,刑事审判中法官严防冤假错案,行政审判中法官划清权力界限,这无不需要我们法官永葆担当精神,敢于裁决,勇于担当。正是法官甘于担当提升了其精气神,正是法官的担当精神才使大量的矛盾被化解。“担当”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上有这样的解释:接受并负起责任。谈担当,总是与责任相联。对责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为两个意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二是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可以说责任就是担当,就是付出。在谈到人的责任时,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也可以说,只要生而为人,责任就相伴而生,无处不在。作为在法治社会里被喻为公平正义的化身,社会良知的守护神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法官要有自己的担当更是毋庸讳言。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实践中,法官都应有担当之责,恪守道德底线,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与同事们一道携手并进,共同书写对法律事业的忠诚,让社会更加和谐,让共和国的青山更青、绿水更绿、蓝天更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