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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首例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案件宣判

发布时间:2017-03-16 11:10:12


    近日,家住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大庆东路的男子李某因在互联网下载并上传暴力恐怖视频,被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该案系襄阳市首例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案件。

    2016年,李某先后在网上下载宣扬暴力恐怖信息的视频37部,内容多为斩首、剖腹等血腥恐怖画面。同年8月,李某将上述视频上传到互联网微云网盘,被网警发现。9月22日,公安局民警在李某家里电脑上将相关视频全部查获。经襄阳市公安局反恐支队甄别,该37部视频均为暴力恐怖视频,累计时长达150分钟07秒。

    庭审中,李某辩称因为好奇才从网络上下载相关视频,但因为视频太占内存,才决定将其上传至云网盘,不知道已经触犯刑法,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希望能够免于刑事处罚。

    樊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的音视频资料而非法持有,并上传至网络,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鉴于李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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