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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噪音“烦死”心脏病人 法院一审判赔8万

发布时间:2017-03-21 14:30:42


    一位心脏病患者被医院安排在电梯过道口的一张病床上住院治疗,期间恰遇医院安装电梯,噪声扰人,随后,患者与安装工人发生争执。出人意料的是,病人在争执过程中病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20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日前就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医院赔付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

    郭某是一名心脏病人。2016年1月初,郭某到南充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后,郭某的病床被安排在电梯过道口的一张病床上。1月中旬的一天,一家电梯公司到医院住院部安装电梯,施工期间,电钻发出的噪声让郭某感到不适。郭某随即与电梯公司工作人员交涉,要求对方暂停施工,但遭到后者拒绝。郭某随即与其中一名安装人员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郭某病情突然发作,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郭某家属将涉事医院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死者郭某在噪声较大影响自己正常休息的情况下,本可及时与医院沟通,并与他人发生争吵致其死亡,其自身存在过错,法院酌定郭某对其死亡承担70%的责任。与此同时,法院认为,医院对导致郭某的死亡有一定的诱因,在本案中承担30%的责任。法院就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涉事医院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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