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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法院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 33名公职身份被执行人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7-03-29 10:02:11


    “我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履行法定义务。”克东县一位教师如是说,他是克东县人民法院正在执行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近日,县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其失信行为给予行政处分,他痛悔不已。此次克东法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具有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身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有33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纪律处分。

    为破解执行难,近年来,克东法院与县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克东法院将依法确认的具有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县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约谈、走访等形式进行核查,对警示谈话仍未能履行执行义务的,依规依纪问责,以此施压督促执行,唤醒诚信意识。此次克东法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了36名失信人员名单信息,包括5名教师、5名信用社员工、10名村委会党员干部和16名其他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逐一进行了警示谈话,有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共计偿还欠款18万余元,而被免予问责;剩余33人中,有11名党员被给予党内警告,1名公务员被给予行政警告,21名公职人员被给予警告处分。据悉,克东法院与纪检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做法,将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公职人员成为诚信体系建设的模范实践者。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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