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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邻居数千元被父亲送去自首 少年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7-04-01 10:16:39


    “我一时被不劳而获的金钱迷了心窍,给家庭、朋友都带来了伤害,今后一定痛改前非,不再犯错。”日前,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17岁少年王某盗窃邻居数千元钱,其父发现王某的盗窃行为后及时报案,退赔钱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孩子取得了缓刑的机会。

    被告人王某经常到邻居李某家中玩耍。2015年8月某天,王某从网吧回来后到李某家玩,看到桌子上放着70多元零钱,便趁李某不注意将钱拿走。因事发多日未被发现,王某又起了盗窃的心思。2015年9月某晚,王某爬墙进入李某家,盗窃了炕上布兜内的300元。几天后又盗窃了李某家放在卧室抽屉里的2700元。2015年11月某晚,王某再一次翻墙进入李某家中,盗窃了3000元。王某大量来历不明的金钱引起了父亲王某某的注意,在王某某的严厉追问下,王某说出实情。王某某得知真相后,立即带王某到派出所自首。

    案件处理过程中,王某某带着王某主动向邻居赔礼道歉,退赔了盗窃款,取得了邻居谅解。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对王某进行了法制教育。其父王某某也表示,以后将严加管教,帮助孩子悔过自新。综合考虑王某的量刑情节和悔罪表现,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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