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位有着多年大学法学专业教学经验,而后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工作的恩师推荐下,拜读了这本《西窗法雨》。这本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西方的法律,使我对其有了一定的了解,并通过自己的思考,得到一些个人对“法”的看法。
在西方人眼中,法律最重要的特征是维护公平正义。如果法律都不能做出公平的判决,就意味着它是“恶”的,恶法要来何用呢?由此得出,良法才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基本保证,这无疑对立法者来说是一个考验。良法的制订要求立法者不仅知识渊博,阅历丰富,有着正确的善恶观、价值观,而且能够综合掌握当前社会各方因素并做出预判,审时度势面对新问题,及时对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确保各类生产、生活行为有法可依。
有了良法还要有善治,法律最终是依靠人来实施和运行的,既然是人为的实施,便不禁有人会对裁判者产生质疑,这也正体现在当下部分群众对法院工作及法官行为的各种不信任中,有人会拿同案不同判来进行比较,最后得出法官都是看人下菜单的,而并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准绳,这种认识是绝对错误的,之所以同案会出现不同判的现象,这是一种自由裁量,也就是量刑的问题。本书作者就这个问题举出了这样一个案例。同样是盗窃,一个是出于救治重病母亲的孝心,一个是出于不劳而获的私欲,在法律意义上两者是相同的犯罪,但给以相同的处罚,不符合人道主义。但法律却没有相关的条文,怎么解决呢?出台更具体的法律。可是出台后,再次面对出现的新问题又该如何,比如说初犯和累犯、偶犯和惯犯,不应该区别对待吗?继续出台更完整的法律。朝令夕改、如此往复,结果就会导致法律没有了权威可言。所以自由裁量是必须的,在法院判决时,我们也经常可以听到酌情减刑的说法,这正是裁判者基于犯罪事实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量刑情节进而做出裁决的合理之处。
法治社会是我们法律人共同追求的宏大理想,也是所有公民追求的美好愿望。《西窗法雨》这本书中所蕴涵的西方法律的智慧值得我们的学习和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当下社会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从而走上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