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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泡网吧盗窃出租车 两被告共获刑三年8个月

  发布时间:2017-05-05 14:51:00


    日前,王某、李某因多次盗窃出租车分别被黑河市爱辉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罚金3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3000元。

    因常年沉迷网吧,没有固定工作,缺少经济来源,王某和李某于是产生盗窃出租车的念头。他们摸清了出租车交班的规律,利用凌晨时分人烟稀少的时机,采取掰车门和打碎车窗玻璃的手法,开始疯狂盗窃车内财物,不到两周的时间先后在黑河市区内盗窃作案37起,盗窃现金1600余元,造成被掰出租车门损失合计人民币5293元。

    王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李某的亲属积极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及被损坏的车辆损失。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李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多次秘密窃取他人合法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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