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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伙同他人绑架亲属 男子领刑12年

发布时间:2017-05-10 09:55:12


    一男子为偿还赌债,竟伙同他人绑架自己的亲属,并索要300万元巨额赎金。案发后,男子逃亡3年,最终被警方抓获,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日前以绑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天津市男青年史某某为偿还赌债,萌生了绑架亲属张某的念头。2013年10月间,史某某与冯某、郭某、史某(三人均已判刑)预谋后,多次前往被害人张某上班必经之路踩点。11月的一日凌晨5时许,史某某驾驶一辆绿色东风小康面包车,拉载冯某、郭某、史某来到天津市东丽区某村。四人埋伏在一条小道上等待张某,因有人骑车路过该地而未实施绑架。当月28日6时许,四人再次来到此地,当张某驾驶老年代步车行驶至此并下车移动路障时,冯某、郭某、史某上前控制住张某,郭某用涂有乙醚的手套掩住张某口鼻,用事先准备的胶带捆住其双手,将张某推搡至车内。冯某以要杀害张某相要挟,称若不给钱就等着给张某收尸,向张某之子索要赎金300万元。

    经张某之子报警,冯某、郭某、史某于当日16时许先后被抓获,被害人张某被解救。2016年11月3日,史某某被抓获归案。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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