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牢固树立铁案思想,确保案件质量。截止2016年12月,全年新立案件14件,旧存3件 ,共计17件,已全部审结。审结的案件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无涉诉信访,数字系统录入工作按要求准确录入,案件质量实零差错。
一、严把案件质量,慎重核实证据,避免因伪证错判。
上海某法院移送来的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案件,被告中铁某公司对原告举证的部分关键证据的真实性提出了口头异议。经合议庭研究,认为这些证据对判决结果有重大影响,决定由胡斌同志和刘勇民同志前往河南多地对相关疑点证据展开深入调查。两位同志克服了种种困难,调查的结果令人吃惊,原告的举证有假,涉及金额巨大。第二次庭审中,经反复质询,原告承认了部分证据不具有真实性,避免了因伪证而造成的错案发生。
二、案结事了,避免涉诉访发生。
2016年首次受理了一起噪声污染案件,当事人养的蓝狐和貉子因施工噪音大量死亡,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民事审判庭提前介入该案,庭长带领几位同志诉前与原告诚恳交谈,告知其证据不足将承担不利后果,并深入位于富裕县的事发现场实地调查。查明狐狸死亡与施工噪音确有因果关系。又与双方阐明利害,被告也接受了调解方案。经过全庭多人的共同努力,采用诉前调解、快速的解决纠纷。
三、科学运用互联网,促成证人远程视频作证,当事人远程视频参加庭审。
为进一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减少法院和当事人的人力、物力、财力支出,民庭建立了专用微信群、专用qq账号。在胡斌同志主办的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过程中,借助腾讯QQ,使QQ视频变成了证人作证的媒介,在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使远在辽宁铁岭的证人能够“出庭”作证。这在我院是首例。
四、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隐患,提出司法建议,服务社会。在一起铁路运输人身损害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事故发生的铁路线路两侧没有进行封闭,曾经多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了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巨大损失。于是向哈尔滨铁路局发出了司法建议,哈局立即整改,将该线路防护栅栏封闭纳入电化改造工程,并于7月起施工,10月末已经完工。
五、通过庭审直播练兵,民庭全体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6月22日,经过全庭同志积极协作、多次演练、共同努力,使得庭审直播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了省院和中院部署的庭审直播任务。虽然案件有五方当事人,案件难度较大,但合议庭遇到突发问题处理得当,展示了良好的驾驭庭审功底,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锻炼了队伍,提高了素质。
六、重视数字办案系统的操作训练,助推案件质量的提高。启用不久的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是日常工作中的难点。我们安排了专人进行日常监管,虚心向负责审判管理的同志请教,督促案件主审法官按时填报案件信息,确保按照各流程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民庭积极响应省院和中院部署,在各项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先后举行了8次法制宣传活动。分别在“学雷锋法律服务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送法进车站活动”、“校园侵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了专题讲座”、“塔河、大杨树建立便民诉讼联络站”等活动中开展法律讲座,宣传法律知识,拉近了职工、居民与法院、法官之间的距离,受到了院内外的一致好评。
八、积极参加法官讲堂活动,锻炼了表达能力,提高了理论水平。今年,我庭胡斌、赵明伟、肖亚磊三名同志登上了法官讲堂,他们授课的内容契合审判实际,贴近日常生活,具有实践价值。
九、法宣、调研、信息工作成效显著。
民庭在信息工作中表现积极,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外,三名同志占用大量时间做微博、微信工作。由胡斌、宋典男和肖亚磊三人组成的微直播工作小组,为推动齐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庭共完成调研文章20篇,法宣17篇,信息13篇,图片新闻21篇。尤其在信息上报方面比较及时,能快速的通过信息上报将民庭的活动状态反应给院里及上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