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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入户破坏屋内物品 非法入侵住宅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7-06-05 15:46:50


    王甲在未经王乙许可的情况下,破窗进入王乙暂住处,并破坏屋内物品,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被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以非法入侵住宅罪判处王甲有期徒刑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月,在顺义区高丽营镇某村,被告人王甲未经被害人王乙的许可,采取破窗方式强行进入王乙暂住处内,破坏屋内衣物、电视机、被子等物品。被告人王甲于2017年3月被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甲未经他人许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甲未经他人许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甲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王甲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能当庭认罪、悔罪,故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非法入侵住宅罪判处被告人王甲有期徒刑六个月。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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