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请求,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了执行指挥平台异地执行机制,通过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协助岳麓区法院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张某、江某自有的混凝土泵车。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了协议。这是黑龙江法院运用执行指挥平台又一次成功办理的异地协作协助执行案件。
据了解,岳麓区法院在执行湖南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某、江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江某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有可供执行财产混凝土泵车。作为全国法院异地协作协助执行机制成员单位,岳麓区法院向黑龙江高院发出了请求。黑龙江高院立即启动了执行指挥平台异地协作执行机制,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林区人民法院同时启动了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远程指挥北林区法院执行局协助岳麓区法院现场执行。被执行人张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北林区法院交上了第一笔执行款80万元。
目前,黑龙江高院充分发挥各级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功能优势,通过远程指挥平台实现了对执行实施、上级督办及省际异地协助执行案件的协同执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