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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入户抢劫老汉家 鲁莽四青年均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7-06-16 16:37:14


    入户抢劫,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但因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犯罪未遂,应该减轻处罚,近日,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法院对四名入户抢劫的未成年犯作出判决,以犯抢劫罪判处四被告人四年或四年七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7年1月4日晚,李明纠集吴波、李杰与邢涛(均系化名)四人去华阴市岳庙街道办事处某村的王老汉家盗窃,翻墙进入王老汉家里准备盗窃时被王老汉察觉,四人慌忙逃离王老汉家。后李明、吴波、邢涛、李杰四人在巷道内商量,贼不走空门,既然来了不能没偷到东西就走,况且他们认为只有王老汉一人在家就决定采用控制住王老汉的方法抢劫财物。四人再次翻墙进入王老汉家里,拿上在院子晾晒的床单,进入房间用床单将王老汉的头蒙住,王老汉惊醒后大声喊叫,叫醒了在另一间房间里睡觉的儿子,两人将吴波当场摁住抓获,李明、邢涛、李杰趁乱逃离现场。案发后,王老汉基于李明等四人年龄小、不懂法而表示谅解了四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明、吴波、邢涛、李杰四人结伙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四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犯罪未遂,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对四被告人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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