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齐铁法院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被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和省法院授予2016-2017年度“青年文明号”。
齐铁法院刑事审判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明办案、公正执法。多年来,该庭严格落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审限内结案、错案防范、严格廉政纪律等制度,大力推动审判公开、裁判文书上网,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所办案件实现了“一高一低三无”,即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高,上诉率低,无抗诉、无更审改判、无发回重审。他们把教育群众、预防犯罪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开展了到企业开庭、就案讲法,到学校给师生上法制课,到社区去宣传法制等活动。在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该庭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公务员集体等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全庭有1人荣立个人二等功,5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齐铁法院民事审判庭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号召,认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他们充分发挥青年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突击队作用,在两级法院率先尝试运用互联网方式审理案件,利用互联网远程送达法律文书、证人远程出庭作证、远程庭审,提高了审判效率。开展了“学雷锋法律服务月”、送法进社区、进车站、进校园等法制宣传活动;在省直机关“铭记历史、传承抗联精神”山地徒步大赛、哈铁法院系统第二届运动会徒步比赛等活动中,该庭充分展现敢于拼搏、勇于争先的顽强精神,取得优异成绩。成立了微直播工作小组,对漠河成立诉讼服务联系点等重要工作进行了微直播,促进了司法公开。两年来,该庭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先进集体、两级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