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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诉“腾讯”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发布时间:2017-06-30 14:24:01


    因认为快报网和天天快报客户端长期、大量存在侵犯今日头条签约作者原创作品权利的行为,今日头条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腾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一部作品1万元)。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日头条诉称,其合法拥有和运营头条网(toutiao.com)网站及其移动网站(m.toutiao.com)、今日头条客户端。头条号是今日头条推出的开放的内容创造与分发平台,为鼓励优质的原创内容,头条号平台启动“千人万元”计划,每月向优质头条号作者支付相应费用,同时获得相应原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今日头条通过与作者约定,在支付对价后,获得了本次涉案的五十部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

    今日头条发现,腾讯公司运营的快报网、天天快报手机客户端上长期、大量存在侵犯头条号签约作者原创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甚至有部分侵权行为经多次反复投诉仍然拒不停止,给今日头条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维权成本。此次,腾讯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今日头条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明成祖朱棣力挺武当派并非信道,却是为了证明自己是玄武大帝化身》等五十部作品,并存在大量未予署名的情形。今日头条认为该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作者署名权等权利。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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