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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州原政协主席杨跃国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生效

发布时间:2015-03-06 08:57:52


    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5日通报称,云南省纪委移送司法机关的德宏州原政协主席杨跃国贪污、受贿一案,于2014年12月18日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2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跃国受贿共计2120.4万元人民币,贪污20万元人民币;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巨大,应予以严惩,但鉴于本案赃款赃物绝大部分已被追回,且杨跃国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通报称,目前,一审判决上诉期已过,未收到杨跃国及其家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上诉,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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