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中院刑庭集中学习研讨
着力提高业务素质
4月16日,哈铁中院刑事审判庭为深入贯彻《新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提高全庭人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在马海龙副院长的组织下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
学习研讨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认真学习了《规范刑事案件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主管院长、庭长、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的案件质量管理职责;二是学习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规范意见》,参考省院先进经验,结合哈铁审判实践,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的相关工作制定了规范性意见,并制作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样本;三是学习了《新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重点学习了修改后刑事证据规则的司法适用。如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证据的审查,强化案件事实证据必须坚持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的原则,对以非法方法收集到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严把案件质量关等。还对日常办案中出现过的问题进行了研讨。
通过学习研讨,不仅加深了对新刑诉法及解释的理解,进一步规范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审判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交流和讨论,解决了一些工作上遇到的问题,对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还特别明确了要把业务学习常态化,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着重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