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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铁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5-03-11 15:05:15


    近年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便民利民举措贯彻穿于办案全过程,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

    2014年9月16日早晨,受害人吴某从工作单位汤原县宏达物业有限公司横穿汤原站内铁路线时,被货运列车撞死。吴某的5名亲属认为,被告哈尔滨铁路局没有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存在严重过错,便起诉到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佳铁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多方面做工作,最终达成被告给付原告赔偿款20万元的调解协议。考虑到原告都是老人和孩子,而且冬天天冷路滑,来一趟法院需要走100多公里的山路,很不容易。于是佳铁法院决定派专人把赔偿款送到偏远乡村的原告家中。受害人吴某的父母激动地接过赔偿款,拉着法官的手说:“如果没有你们主持公道,我们老人这后半辈子可咋办,孩子上学咋办,感谢铁路法院,感谢铁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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