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夫妻“老赖”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7-08-09 14:00:07


    河南省沁阳市两名被执行人虚假报告并转移隐匿财产,近日被沁阳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丹长友今年64岁,丁粉青63岁,系夫妻关系,二人均系沁阳市汇力橡塑有限公司的股东,丁粉青系法定代表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月1日,丁粉青、丹长友以汇力橡塑有限公司公司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丁树忠借款10万元。2016年8月19日,法院判决沁阳市汇力橡塑有限公司偿还丁树忠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丁粉青、丹长友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欠款。同年10月13日,原告丁树忠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丁粉青作为沁阳市汇力橡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履行任何义务,且向法院虚假报告财产,丹长友作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转移隐匿财产,致使自诉人遭受重大损失。在此期间,丁粉青、丹长友将沁阳市汇力橡塑有限公司的厂房和土地对外出租,收取大额租金,但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该公司应尽的还款义务。法院下达罚款决定书对二被告人各罚款2000元后,二被告人仍拒不执行。

    今年3月31日,丁树忠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粉青、丹长友系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762914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