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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律师行骗获刑七年半 一年多骗钱高达56万

发布时间:2017-08-11 09:24:15


    冒充律师身份,以替人办理诉讼为名,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挥霍。近日,贾某因诈骗罪被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法庭审理查明,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期间,被告人贾某虚构律师身份,以替被害人张某、熊某、李某、杜某等人办理交通肇事赔偿诉讼、征地诉讼、工伤诉讼等为名,通过伪造法院公章、裁判文书以及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文件等手段,诱骗各被害人称其要花钱请法院工作人员吃饭、喝酒、打理关系、办理保全等,先后向各被害人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后因担心案发,被告人贾某陆续将小部分款项退还被害人,还剩35.92万元的诈骗款物未归还,被告人贾某将行骗得来的钱财用于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律师身份先后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贾某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各被害人财物的重大损失,更严重侵犯了国家相关机关的公信力,抹黑了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激起民愤,社会反响强烈,其行为性质十分恶劣。

    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群众法律常识欠缺的弱点,想尽各种办法诱骗当事人,收取财物。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遇到纠纷后切勿慌乱、轻信陌生人,一定要走正规法律渠道进行咨询。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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