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9时整,一起铁路职工内盗案件准时在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机务段加格达奇检修车间公开开庭审理。
当地铁路企业组织干部职工200余人旁听了庭审,接受了一次实实在在的法制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案由胡国林院长担任审判长并主持庭审,与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22日21时许,被告人于某、李某、张某(均为铁路职工),伙同陈某(地方人员)经预谋,在齐齐哈尔机务段加格达奇车间上夜班期间,利用单位停电、监控设备停止运行之机,先后盗窃报废机车油箱内的柴油22桶共计517.25千克,价值人民币4104.05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4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过。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4被告人均构成盗窃罪,于某、李某、张某分别被判处拘役、缓刑并处罚金,陈某被判单处罚金。
据了解,兴安岭地区哈尔滨铁路局某机务段地处偏远、文化相对落后,当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本案并非重大、疑难案件,但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该院党组决定深入基层案发地,把这次庭审办成法制教育课堂,由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