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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与不计时工资制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17-08-14 11:06:42


    张某是一物流公司搬运工,工作时间不固定,经常出现上班时间没有搬运任务而下班回家后被叫去物流公司搬运货物,公司其他员工也如此。公司每个月都会按照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支付张某等人。后来,公司经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张某等搬运工人也在其中。从此之后,张某等搬运工人超过正常8小时上班时间之外的加班都不计算加班费。张某等人很不满,多次找到公司讨要加班费,公司却说,张某等人所在货运部搬运工人实行不计时工作制度,超过8小时的时间不算加班时间。因此,张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加班加点与不计时工资制有什么区别?

   《劳动法》规定,因企业生产特点不能满足本法第36条、38条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有关加班加点工资制度。因此,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该公司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工人超过上班时间的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的行为合法。但按照要求,可以给予补休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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