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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旅游被海浪击伤 游客诉旅游公司索赔19万

发布时间:2017-08-17 14:09:44


    外出旅游被海浪击伤,赵先生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赵先生称,其与爱人去年8月份与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约定夫妻二人购买该旅行社组织、安排的印尼巴厘岛6日游,后赵先生支付了全部旅行费用。没想到,在夫妻二人随团出境旅游过程中,赵先生因参加巴厘岛私人海滩边看海的自费旅游项目时不幸被迎面而来的海浪击伤。这个旅游项目则是在旅行社的极力推荐下参加的。最终旅行因此中断,赵先生因伤回国救治,为此产生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赵先生认为,其与旅行社之间签订了合法有效地《出境旅游合同》,双方存在旅游合同关系,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但是因为旅行社没有尽到应尽的告知、警示义务,没有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所以旅行社构成违约,其违约行为导致自己人身受到伤害,因此旅行社应对其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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