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利用影响力吸收公众存款 昔日保险业内精英获刑

发布时间:2017-08-24 09:21:33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田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的判决,田影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田影,哈尔滨保险业内知名人士。曾任木兰县绣花厂经理,因经营失败,欠下200万债务。1997年8月,田影进入中国人寿木兰支公司,在从事保险营销工作的20年中,她发展营销团队近百人,多次受到省市保险公司表彰和奖励,被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公司授予“百万精英”荣誉称号。

    自2007开始,她开始利用影响力吸取公众存款。她将自己的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抵押借款。同时,利用他人的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进行抵押借款。再将借出来的钱款高于一般利息贷给别人,赚取差价。

    田影还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信誉,以个人身份向亲属、同事、朋友及转介绍之人,以高利息作为诱饵,低利息借入,再高利息借给他人,进行资金拆借,直至2015年5月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偿还借款,案件事发。

    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1月至2015年5月,田影以保险代理员身份,累计向120名受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80余万元,合计诈骗金额620万余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698935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