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被劈腿"男子一时冲动持刀捅死女友 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发布时间:2017-08-25 10:36:57


    因为“被劈腿”,柳州市柳江区的覃某帅持刀捅死女友,由柳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覃某帅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近日,柳江区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覃某帅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6年10月26日凌晨,男子覃某帅发现女友计某香与男子韦某甲共同吃夜宵。覃某帅一时气急便将计某香带至附近小巷,让其作出选择。随后二人发生争吵,覃某帅冲动之下抽出腰间的卡尺刀向计某香的左侧胸口与左侧腋下各捅一刀,再朝从巷口冲过来的韦某甲右侧胸部捅了一刀后逃离现场。计某香因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韦某甲本次受伤构成轻微伤。

    柳江区检察院于2017年5月22日向柳江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覃某帅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8月14日,柳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764456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