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在规范值班律师服务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发布时间:2017-08-29 15:05:17
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服务质量是关键。以规范值班律师服务为着力点,《意见》从提供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方面,《意见》规定值班律师服务时应持律师执业证书,实行挂牌上岗,向当事人表明值班律师身份;在接待当事人时,值班律师应当现场记录当事人咨询的法律问题和提供的法律解答,解释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对认为初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为提高值班律师服务水平,《意见》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加强对值班律师的工作指导,同时,开展对值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刑事诉讼法律知识方面的业务培训,促进提高值班律师业务水平。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意见》对值班律师工作纪律作出规定,要求值班律师不得误导当事人诉讼行为,严禁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值班便利招揽案源、介绍律师有偿服务及其它违反值班律师工作纪律的行为,同时还应当依法保守秘密。同时,《意见》还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职责。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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