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不用交纳案件受理费?
发布时间:2017-08-30 14:18:47
一、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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