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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为由诈骗27人510余万 男子犯诈骗罪一审获刑十五年

发布时间:2017-09-11 15:48:54


    五年间,男子先后诈骗27人510余万元,并造成一名被害人自杀死亡。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嵇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0年至2015年期间,嵇某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情况下,长期虚构其所开彩票店需要资金周转、需要资金从事赌场“放水”生意,其承包向部队供应蔬菜生意需要垫资等事实,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连续多次骗取被害人吴某、谢某、朱某等27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10.48万元,扣除所支付利息及本金,造成上述被害人实际损失共计约446.45万元。案发后,被害人杨某迫于还款压力于2016年6月12日自杀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嵇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27名被害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510.48万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共计446.45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能交待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多次诈骗他人钱财,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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