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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与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实现“点对点”网络查控

发布时间:2015-04-07 07:37:05


    记者从黑龙江高院今天召开的法院与银行业网络执行查控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目前,高院已与省内3家城市商业银行签订了关于建立网络查控及信用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实现“点对点”网络查控,下一步,高院还将与内蒙古等4家外埠城市商业银行正式签订合作备忘录,届时,黑龙江法院将与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实现“点对点”网络查控。

    据悉,2014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以来,黑龙江高院与省内各级银行、各协助执行部门之间也签署了多份合作备忘录,强力推进“点对点”查控、信用惩戒和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多个专项执行行动,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目前,在黑龙江省22家商业银行中,黑龙江法院已经与14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实现了“总对总”网络查控,与省内的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等3家城市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实现了“点对点”网络查控,全省各级法院都能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这些银行全国各分支机构的存款账户情况,共建社会诚信体系,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为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打开了新局面。

    推进会上,黑龙江高院介绍了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信息化建设、网络查控及信用惩戒工作开展情况。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和龙江银行、内蒙古银行、营口银行等金融机构代表就如何推进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建设发表了意见。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刘宝峰在讲话中强调:网络查控工作对银行业来说是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减少银行资金损失、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对法院办理好金融债权案件,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为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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