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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钱袋子”还安全吗?(二)

发布时间:2017-10-09 08:46:46


    工资卡未开通短信提醒多次被刷

    2017年5月下旬,家住苏州市工业园区的王女士在路边的ATM机上查询自己的银行卡余额时,意外发现卡内余额大量减少,其随后立即赶往开户银行仔细查询,发现该卡当月竟然在深圳、香港、柬埔寨吴哥等地被分多次、多笔取现、消费达10万余元。王女士一下傻眼了,这张银行借记卡是她在2006年开户办理的工资卡,这么多年卡一直在自己的身边并无丢失,也没有泄漏过密码,更无委托他人或转借给他人取款,这卡里的10万元怎么会在一个月内就被盗刷一空?!王女士随后向派出所报警,并在与银行交涉无果后起诉到法院,要求银行承担责任,归还盗刷的10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

    法院审理时发现,2017年5月23日王女士曾在单位附近的ATM机取款1000元,庭审中王女士和银行均认可此次操作为其本人所为。为证实在5月期间原告一直正常上班,并未离境,王女士特向法院提交了劳动合同和考勤记录。但银行认为,银行卡交易必须满足2个要素,即银行卡与密码,密码信息是无法随卡读取的,即便王女士的银行卡信息可能被复制导致盗刷,但她也必然存在泄漏密码的过失,故不应由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银行卡异常交易纠纷案件中,判断发卡人是否承担责任的主要依据是是否存在伪卡交易。从王女士所持的银行卡交易时间上判断该卡被复制的可能性大,能够认定深圳及境外等地的取款交易系伪卡交易。借记卡交易完成必须依赖正确的交易密码是不争的事实,但密码泄露存在多种可能性,并非密码泄露情况均可以当然归责于持卡人,银行主张王女士负有泄露密码的过失但并未能够举证证明,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王女士的赔偿请求。

    【法官提醒】

    多年前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大部分为磁条卡,由于磁条信息有固定的格式,容易被复制,是银行卡频遭盗刷的原因之一。为防止磁条卡被复制,现在各大银行都改为发行芯片卡。但为保万无一失,持卡人一定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办理银行卡,进行刷卡消费时,也要注意密码的保密工作,做到“卡不离手,码不外泄”。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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