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表兄妹谈出夫妻情 结婚28年婚姻被判无效

发布时间:2017-10-13 09:15:12


    10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审理一起离婚案,一对表兄妹持续28年的婚姻,因近亲结婚被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据悉,这是柳州市首例因近亲结婚被宣告无效的案例。

    1983年,15岁的兰梅在一次家庭活动中,认识了17岁的表哥阳华。由于年纪相近,话题投机,双方的往来也渐渐多了起来,家中长辈看着两人两小无猜的模样,好生喜欢,多番撮合,总想着促成两人这桩亲上加亲的婚事。1989年,双方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结婚。这一过就是28年,并先后生育两个孩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表妹觉得和表哥的感情日渐淡薄,经常争吵,遂将表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开庭审理了这起自始无效的近亲婚姻,依法判决宣告表妹兰梅与表哥阳华的婚姻无效。同时,双方还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兰梅、阳华在庭审中的自述以及双方所在地村委开具的证明证实,兰梅的母亲与阳华的父亲系同胞姐弟关系,即兰梅与阳华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表兄妹关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十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主审法官梁法官介绍,本案中兰梅与阳华在隐瞒近亲关系的情况下,结婚生子,虽然兰梅的诉请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阳华离婚,但是由于兰梅与阳华的婚姻关系,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禁止性规定,所以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直接作出了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780639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