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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开车 男子因危险驾驶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7-10-23 09:51:58


    朋友聚会本来是件非常开心的事情,可黄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朋友醉酒驾车将两人撞死,而自己也因酒驾面临法律的制裁。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7年6月29日21时,黄某和朋友舒某等几个朋友一起聚会,黄某和舒某都喝了酒。聚会结束后,朋友舒某驾驶自己的车子行驶至霍邱县城关镇陈埠职高门前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二人死亡。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处理该起事故时,发现黄某本人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霍邱县城关飞人路口排档门口行驶至对面家全电轿城门前。经鉴定,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5.4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故对黄某作出上述处罚。黄某的朋友舒某也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另案处理。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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