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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19人实载45人 司机被判拘役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7-10-30 16:43:19


    近日,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一起客车严重超员案中的驾驶员陈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2017年4月29日9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驾驶客车,由屏南县汽车站出发前往双溪镇。途中,在车上乘客已达到核载人数的情况下仍沿途停车搭载乘客,其沿犀山线行驶至棠口乡岚苑山庄附近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屏南县公安局民警拦停。经民警核查,该客车核定载客人数为19人,车上实际载客45人,已经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陈某某当场即被屏南县公安局民警带至屏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受调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驾驶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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