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被人用巴掌打伤头部 术后感染死亡 打人者获刑

发布时间:2017-10-31 14:24:34


    小不忍则乱大谋,巴掌打人打出了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熊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28日,被告人熊某与被害人丁某在进贤县某工厂上班。当天11时许,被告人熊某因琐事与被害人丁某发生纠纷,因被对方谩骂而气不过,便用巴掌打被害人丁某头部,后被害人丁某感觉头晕。当天下午2点左右,工厂老板与被告人熊某带被害人丁某到医院检查,经检查发现丁某颅内出血,需住院治疗。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丁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在住院期间,被害人丁某进行了手术治疗,术后效果良好,但其肺部感染较重,后其家属要求出院,被害人在接回家中后不久死亡。被害人家属不同意进行尸体解剖,且愿承担产生的法律后果。

    被告人熊某于事发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熊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690926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