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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铁法院执结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 当事人双方同时送来锦旗

  发布时间:2017-11-03 14:08:30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同时送来锦旗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握手

    11月1日,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同时来到齐铁法院,各自送来一面锦旗,分别写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两袖清风正气胆 一心为民促和谐”,表达对齐铁法院执行局的感激之情。

    李某某与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在调解书确定的日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申请人李某某的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8月29日向齐铁法院提出的执行申请,要求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履行应尽义务,给付李某某欠款及案件受理费共记549069.50元。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调解书确定的欠款于2017年8月25日前已经给付了一部分,剩余部分因公司款项没能调拨到位未能给付,而且在到期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李某某进行了沟通,李某某也表示同意延期几日给付余款。但李某某未及时将同意延期给付余款一事告知其委托代理人,从而导致其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针对这一情况,为了消除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误解,达到案件执行的最佳效果,在被执行人给李某某打电话不接、联系不到人,申请执行书中又没有李某某其它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办案法官先后到大庆、肇东、哈尔滨等地寻找李某某,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做工作,经过办案法官的积极努力,最终使双方当事人之间消除了误解,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某同意放弃违约利息3万元,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按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数额全部履行完毕。

    此案的成功执结,不仅申请执行人满意,被执行人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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