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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分家协议写错字 亲兄弟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7-11-23 10:19:27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系亲兄弟,因为1988年父亲的分家单中将房屋写错,原告要求按照实际居住情况确认通州区某村某处院落归其所有。

    1988年7月20日,原被告的父亲主持分家,将某村某院落后院的五间房分给原告,前院分给被告,因原被告的名字中仅差一字,分家单中写明的院落权属的时候就写错了二人的名字,在1993年土地登记部门登记宅基地的时候,将二人的名字按照分家单登记,结果实际的居住情况恰恰相反。故现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实际居住的情况确认房屋权属。

    经法庭审理,原被告举证,双方当事人均确认登记的时候存在疏漏,将二人名字登记错误,经法庭调解,双方同意按照现在的居住情况重新确认房屋权属,从而化解了一场矛盾。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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