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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法院执结一起涉外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7-12-21 11: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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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罚金

    今年七月,哈铁法院受理一起利用铁路旅客列车运输毒品案件,被告人沈某民(俄罗斯藉)在韩某和包某的帮助下企图利用旅客列车将毒品从哈尔滨运至海拉尔,在途中被安全检查的民警发现。哈铁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沈某民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依法判处被告人包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依法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哈铁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执行工作,决定将此案交由审委会专职委员孙树忠主办。由于被告人沈某民属俄罗斯藉,执行难度较大。孙树忠带领干警多次到沈某民在押监狱,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向其介绍我国相关法律政策,讲清法律和情理,终于攻破了沈某民的心理防线。

    沈某民决定配合法院工作,将其妹妹的联系方式交给了执行干警。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沈某民的妹妹,在电话中介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转述了沈某民的真实想法。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沈某民的妹妹于12月15日从俄罗斯来到哈尔滨,一次性缴纳了全部五万元。随后,在探视沈某民的过程中,按照沈某民的意思又缴纳了包某和韩某的没收财产金额共计五万元。至此,该案所涉及的财产部分全部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佟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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