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宪法的实施和监督,明确要求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这一重要部署发出了一个明确信号,就是要让法治统一于宪法,一切权力行使都以宪法为依据,一切治理活动都在宪法框架内进行,没有任何超越宪法的特权。
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我们要始终保持政治上、思想上和理论上的清醒,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想观点的渗透,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要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坚定不移地履行法定职责。在党的十九大开启的新征程上,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责任更大、担子更重,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方面义不容辞。对此,作为法官必须有着更加清醒的认识,要通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在增强宪法认同、彰显宪法价值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国家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通过司法审判工作,更有力地服务于党和国家总体布局和战略安排。
要坚定不移地办好每一起案件。法官从事司法活动的权力源于宪法,无论是法院领导干部,还是每普通法官,都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牢牢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把公平正义理念融入到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中。要通过健全严格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把每一项司法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要求落实到审判的具体工作之中。在审判执行过程中,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惩处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