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铁法院用25天时间查到被执行人无法在查控系统显示的隐蔽账户,为申请执行人讨回拖欠多年的工程款350万元。
2009年,哈尔滨松北经济开发某公司与齐齐哈尔铁路某公司签订协议,将其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的一项工程分包给齐齐哈尔铁路某公司负责施工。工程验收后,齐齐哈尔铁路某公司却迟迟没有收到工程尾款,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齐齐哈尔铁路某公司在2016年将发包方诉至哈铁法院。2016年9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发包方哈尔滨松北经济开发某公司尽快支付工程尾款,但是在之后一年多的时间内,发包方并未履行法律义务。
今年12月1日,齐齐哈尔铁路某公司到哈铁法院申请执行。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又值年末,执行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哈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林生亲自督办案件,指示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为申请执行人解决难题。执行部门分管院领导孙树忠带领执行干警先后多次联系哈尔滨松北经济开发某公司负责人,积极做工作,又联系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松北区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争取他们通过行政手段配合法院工作。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协商沟通,在该行的帮助下,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哈尔滨某银行另有一个未登记的无法在查控系统显示的隐蔽账户。法院立即行动,在该公司尚未察觉、转移资产前,成功冻结扣划了执行款350万元,在年底前为申请执行人讨回了拖欠多年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