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齐铁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在案发地大庆西站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付某危险驾驶一案。该案的巡回审判对进一步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铁路“大动脉”运输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该案由齐铁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胡国林独任审判员,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彭玉琦出庭公诉。经审理查明,付某驾驶棕色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于2017年6月8日20时30分驶入大庆西站二楼落客平台,在执勤公安交警例行检查时,被发现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后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61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付某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付某犯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庭当庭对付某作出拘役,并处罚金的判决。
大庆地区铁路企业干部职工7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庭审结束后,齐铁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温宇顺以“关注交通安全 拒绝危险驾驶”为主题,结合本案,向旁听群众宣讲了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危害及其应受到的处罚等相关法律知识,受到群众欢迎。
为了增强巡回审判效果,开庭前一天,齐铁法院干警与齐铁公安、检察干警一道,在大庆西站二楼,以悬挂警示条幅、布置大型宣传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向来往旅客、机动车驾驶员宣传醉酒驾驶行为的危害、法律责任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过路群众咨询5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