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杰,现任齐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从事执行工作两年来,共执结案件47件。先后获得“全省法院调解能手”、两级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近日,被中院评为两级法院办案标兵 ,记个人三等功。
2017年9月,王先杰成功执结了惠某申请执行黑龙江省某建设开发公司、张某返还投资纠纷案。该案是省法院交办的一起典型的疑难复杂案件,执行标的700余万元,涉及10户非法占有查封房屋案外人,在哈铁中院立案执行前,该案已在某中院执行5年多时间,期间申请执行人擅自出售查封房屋,引发案外人异议诉讼,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办好这起案件,王先杰不辞辛苦,频繁往返于齐齐哈尔、哈尔滨、拜泉县之间,到当地做调查、协调工作10余次,到哈尔滨研究工作、汇报情况、接待当事人30余次。为办好这起案件,他放弃了“5.1”假日和多个双休日休息时间。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省法院、齐齐哈尔市有关部门和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省法院专门为哈铁中院发来表扬信,表扬王先杰在这起执行案件中的突出表现。黑龙江电视台《新闻夜航》栏目和《新闻在线》栏目、哈尔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案成功执结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