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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向旅客伸黑手 男子客运站内扒窃手机钱包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8-02-13 09:05:47


    乘着年关,客运站旅客多,带的行李也多,人们无法留意时,舒城一男子频频向旅客伸出黑手,让巡逻防暴大队民警当场抓获。日前,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21日16时许,被告人朱某至舒城县客运汽车站合肥至舒城下客区,趁被害人郭某至车辆行李区拿行李之机,窃得郭某上衣口袋内“苹果”牌手机一部。后经舒城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3168元。2017年1月22日17时30分许,被告人朱某至合安路与梅河路舒城县客运汽车站合肥至舒城下客区,趁被害人杜某至车辆行李区拿行李之机,窃得杜某上衣口袋内黑色钱包一个(内有现金960余元、身份证等财物),后被舒城县公安局巡逻防暴大队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秘密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朱某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不持异议,自愿认罪悔罪,且身体出现异常状况,故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手段以及扒窃的数额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等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5000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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