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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法院春节前为困难申请执行人送去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8-02-14 10:22:12



申请执行人办理有关手续


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专项救助款

    2018年2月13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哈铁法院院长崔林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树忠等一行四人来到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向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罗某、王某芹发放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计10万元。

    在这起交通肇事案的执行中,被执行人身患重病,依靠低保维持自己及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为事故中死亡的被害人父母,两位老人失去了亲人,也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生活极其困难。省法院将此案指定由哈铁法院执行,该院在执行过程中没有简单地对案件终结执行,而是从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对生活极度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向上级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身体健康原因和家住偏远交通不便等因素,哈铁法院的领导带人驱车200余公里,来到宾县农村,把救助金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罗某接过救助款,激动地说:“感谢各位法官,让我能过上一个安生年。”

    崔林生表示,哈铁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关注涉民生案件,让更多的“因案受贫”家庭得到司法的关怀,感受司法的温情。

责任编辑:佟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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