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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罢KTV少付款被催讨后砸店伤人获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8-03-06 09:57:06


    男子和朋友在KTV唱完歌,结账时未付清款项就离开,后接到催讨款项电话,男子认为丢了面子,返回KTV殴打工作人员,并砸坏店里物品。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9月26日凌晨,被告人刘某与朋友曾某(在逃)在某KTV消费买单后离开。前台收银员认为被告人刘某少付了钱,遂电话告知业务经理。经理打电话向被告人刘某催讨,刘某、曾某遂返回KTV,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殴打店内工作人员,同时砸毁店内物品,打砸完后两人就想离开,工作人员朱某等人认为打人的事情未解决,遂将门锁住不让二人离开,曾某便打电话叫人来帮忙,继续随意殴打店内工作人员。经进贤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朱某为轻微伤;经进贤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物品价值4062元。2017年2月18日,被告人刘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4062元,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已赔偿被害方损失8400元,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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